(网经社讯)导读:8月18日,据《检察日报》报道,浙江省永嘉县检察院办结的一起新型刷单案件:犯罪分子利用电商平台垫付退款规则,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制造虚假交易1600余笔,造成电商平台损失150万余元,这揭开了“上游套取资金、下游赚取佣金”新型刷单骗局。
出品|网经社
作者|可乐
审稿|云马
配图|网经社图库
本文摘要

一、精密的“时间差”游戏
随着网购日益成为消费主流,各大电商平台为优化消费体验、提升用户黏性,纷纷推出“先行垫付”“极速退款”等服务。这些本意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制度设计,如今却成为不法分子眼中的“提款机”。
据《检察日报》报道,浙江省永嘉县检察院办结的一起新型刷单案件引发广泛关注,这一新型刷单骗局的运作模式清晰而精密,呈现出典型的三方协作结构:
上游——虚假商家(套资方) :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或购买空壳公司注册信息,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,上架价格较高的商品。这些商家并非正常经营主体,其注册信息虚假,一旦得手即卷款失联。
中游——组织者(操盘手) :如本案中的李某,曾在聊天群内获知这种“新型赚钱模式”——选择价格较高的商品下单,在系统显示发货后确认收货,再按照指令申请退款,即可赚取佣金。组织者负责招募刷手、协调上下游、分配佣金,从中抽取交易流水1.5%至2%的提成。
下游——刷手(执行方) :组织亲友或招募大量刷手,使用多个账号批量下单、确认收货、申请退款。刷手按指令操作,赚取佣金。
2025年9月,李某首次尝试这一模式,仅一周时间便获得佣金5000余元。尝到甜头后,2025年11月14日至18日,李某趁平台“双十一”促销活动期间,批量下单、确认收货、申请退款。短短两个月内,他先后制造虚假交易1600余笔,造成平台损失150万余元,个人从中赚取佣金2万余元。
这一骗局得以成功,核心在于不法分子精准利用了电商平台资金结算与垫付退款之间的“时间差”。

网经社(WWW.100EC.CN)了解到,具体操作流程如下:
第一步:刷手按照正常网购流程,下单购买价格较高的商品并完成付款。
第二步:虚假商家在系统中“发货”(实际上并无真实货物),刷手随即点击“确认收货”。
第三步:电商平台根据规则,在买家确认收货后即时将货款结算至卖家账户。
第四步:货款进入卖家账户后,被迅速转移。与此同时,刷手发起“仅退款”申请。
第五步:电商平台根据“先行垫付”规则,替卖家向买家垫付全额退款。
结果:平台既支付了货款给虚假商家,又垫付了退款给刷手——同一笔交易,平台支出了两次资金。而当平台向商家追偿时,商家早已失联,注册信息均为虚假,垫付资金根本无法追回。
二、刷单“黑灰产”的升级迭代
这起案件并非孤例。近年来,刷单炒信乱象屡禁不止、花样翻新,已逐步形成黑灰产业链,并呈现出较为稳固的利益链条。
网经社法律消保台(LAW.100EC.CN)获悉,早期案件以运营刷单平台、组织虚假交易为主(如姜某案、伍某案),目的是提升商家排名和好评率。但近年来,手法明显升级。案件涉及淘宝、天猫、京东、拼多多、抖音、大众点评、小红书、美团外卖等几乎所有主流平台。犯罪地域散布全国,从一线城市到县域均有发生,说明刷单炒信已非个别平台或地区的偶发问题,而是全网性顽疾。

1. 从“刷数据”到“刷资金”的质变
传统刷单主要目的是提升店铺销量、好评率和搜索排名,本质上是“数据造假”。而新型刷单骗局已从“造假”升级为“骗钱”——直接瞄准平台的资金池,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。
在传统模式中,不法分子通过App平台搭建完整犯罪链条,上游对接电商商家“接单”,下游组织数万名刷手“做单”,形成“接单—派单—刷单—返现”的闭环运作。而新型骗局则更进一步,利用平台规则漏洞直接套取真金白银。
2. 骗补、套券、截货:多样的变种形态
除“极速退款”套现外,刷单黑灰产还演化出多种变种:
骗补型:不法分子组织人员虚构交易,利用平台补贴政策牟利。例如,有团伙累计骗取平台红包补贴达40余万元。
套券型:刷手先领取平台满减红包,在店铺下单后,商家假借“自配送”方式虚假完成订单,骗取平台发放的红包补贴。
截货型:以“刷单—退款—截货”方式套取商品,将“免费”获得的货品转售获利。
这些变种虽然手法各异,但本质相同——利用平台规则漏洞,以虚假交易骗取平台资金或补贴。
3. 跨境蔓延的新趋势
更值得警惕的是,刷单炒信黑灰产业链正从境内向境外加速蔓延。在传统机器刷单、好评返现等手法被持续整治后,利用平台算法规则操控流量、更换商品保留原有评价误导消费者、批量击打关键词拉升排名等新型黑灰手法不断涌现。犯罪手段的“迭代升级”给治理带来了更大挑战。
三、如何“堵漏洞”?
永嘉县检察院在办结案件后,针对暴露出的管理风险向相关电商平台提出治理建议,推动平台优化业务流程、升级风险防控系统。具体而言,平台可从以下方面入手:
技术层面:建立异常交易识别模型,对短时间内集中下单、集中确认收货、集中申请退款的交易行为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;对注册信息存疑、经营行为异常的商家实施更严格的资金结算管控。
规则层面:重新审视“先行垫付”与“极速退款”的适用条件,对大额交易、新入驻商家、高风险类目设置差异化的退款审核机制;缩短货款结算与退款之间的时间窗口,压缩犯罪分子的操作空间。
有评论指出,作为治理刷单炒信的重要责任主体,电商平台并非没有治理的技术能力,而是缺乏打击乱象的决心。这一批评值得平台深思。
最高检数据显示,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,检察机关起诉电商黑灰产犯罪一万余人。这一数字既反映了打击力度,也折射出问题的严重性。
切断刷单炒信利益链是治理的关键。一方面,要对组织者、参与者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,让“赚快钱”的代价远超收益;另一方面,要加强对普通网民的宣传教育,使其认识到参与刷单不仅违法,还可能沦为犯罪工具。

国内首份《电商平台“仅退款”调查报告》主编、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,防止此类案件发生,关键在于平台、法律与监管的协同发力:
首先,平台应升级风控系统,利用大数据识别“集中下单—秒速收货—批量退款”等异常交易模式,同时动态调整“先行垫付”“极速退款”等规则的适用门槛,从规则设计上堵住漏洞,避免善意机制沦为犯罪工具。
其次,法律层面需精准适用罪名,对利用规则漏洞骗取平台资金的行为加大刑事追诉力度,并提高罚金额度,让犯罪成本远高于违法所得。
最后,社会层面则应切断黑灰产利益链,加强反诈宣传,警示公众勿因“赚快钱”诱惑而沦为犯罪帮凶。唯有平台筑牢技术防线、法律形成有力震慑、公众提升防范意识,方能有效遏制此类骗局的蔓延,守护电商生态的信任根基。
电商平台推出“极速退款”“先行垫付”,初衷是优化消费体验、降低交易摩擦。但当善意被恶意利用、便利成为漏洞,平台必须在“用户体验”与“风险防控”之间找到新的平衡点。
浙江永嘉的这起案件是一个警示: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,任何制度设计都可能被不法分子逆向解构。治理刷单黑灰产,既需要平台筑牢技术防线,也需要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,更需要全社会形成“不参与、不纵容”的共识。唯有如此,才能让刷单骗局无处遁形,让电商生态回归健康有序。
【小贴士】
2024年7月23日,全国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“电诉宝”(315.100EC.CN)联合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起“电商平台‘仅退款’调查行动”,涉及对象包括但不限于拼多多、京东、淘宝天猫、抖音电商、快手电商、1688、小红书、视频号、采货侠、店宝宝等国内电商平台,并密切关注速卖通、Temu、亚马逊、SHEIN等跨境电商平台。(详见:https://www.100ec.cn/zt/diansubao/)
同年8月1日,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“电诉宝”(315.100EC.CN)上线国内首个电商商家“仅退款”第三方投诉通道(JTK.100EC.CN),投诉通道持续开放中。

网经社深耕电商与互联网近20年,依托旗下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“电诉宝”(315.100EC.CN)及开放型电商智库平台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(RESC.100EC.CN),通过立法参谋、监管课题、监管培训、监管会议、监管调研、专项报告六大方式,在推动消费维权、参与行业立法、促进平台合规等方面成果显著,持续获得有关部委的认可(详见:https://www.100ec.cn/zt/scjghbhb/)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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